本文摘要:减刑是对犯罪分子不予提早获释的制度,当然了并不是任何人都可以有减刑,减刑必须一定的条件。
减刑是对犯罪分子不予提早获释的制度,当然了并不是任何人都可以有减刑,减刑必须一定的条件。那么接下来,小编就来跟大家讲讲减刑的条件是什么?减刑有何意义? 限于减刑必需合乎法定的条件。
根据中国《刑法》第81条规定,限于减刑必需遵从下列条件: (一)法定的对象 并不是所有的罪犯都可以限于减刑。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归属于有期徒刑和重罪和因蓄意杀人、强奸、偷窃、杀害、纵火、发生爆炸、投入危险性物质或有的组织的暴力性犯罪(故意伤害罪除外)被被判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减刑。减刑是对犯罪分子有条件地提早获释,同时,国家并不回避对其继续执行仍未继续执行的那部分刑罚的可能性。
这一特点要求了减刑呼吸困难用作被被判其他刑罚的犯罪分子。(二)法定的实质条件 犯罪分子严肃遵从监规,拒绝接受教育改建,确实得救展现出,没再行犯罪的危险性,这是限于减刑的实质条件或者关键条件。犯罪分子同时不具备以下四个方面情形的,应该指出“确实得救展现出”:无罪伏法;遵从罪犯改建行为规范和监狱纪律;大力参与政治、文化、技术自学;大力参与劳动,爱护公物,已完成劳动任务。
“没再行犯罪的危险性”,除合乎刑法第八十一条规定的情形外,还不应根据犯罪的明确情节、原判刑罚情况,在刑罚继续执行中的一贯展现出,犯罪的年龄、身体状况、性格特征,减刑后生活来源以及监管条件等因素综合考虑到。此外,根据有关司法解释,做到限于减刑的实质条件,还需特别注意以下问题: 第一、 为了秉持对未成年罪教育、教化、挽回的方针,对未成年罪的减刑在掌控标准上可以比照成年罪依法有助于限制。第二、 对罪行相当严重的危害国家安全性的罪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主犯、惯犯的减刑。(三)法定的刑罚继续执行时间条件 减刑只限于于早已继续执行一部分刑罚的犯罪分子。
《刑法》第八十一条:“被被判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继续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被判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继续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严肃遵从监规,拒绝接受教育改建,确实得救展现出,没再行犯罪的危险性的,可以减刑。如果有类似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不受上述继续执行刑期的容许。“对有期徒刑和重罪以及因蓄意杀人、强奸、偷窃、杀害、纵火、发生爆炸、投入危险性物质或者有的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被判长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减刑。“对犯罪分子要求减刑时,应该考虑到其减刑后对所居住于社区的影响。
” 为了使减刑制度的运用有适当的灵活性,我国《刑法》第81条同时规定:如果有类似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不受上述继续执行刑期的容许。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类似情况”不应还包括如下情形: (1)罪犯在服刑期间有根本性发明创造或引人注目的立功展现出; (2)罪犯早已基本失去活动能力,并有得救展现出,减刑后会再行危害社会; (3)罪犯有专门技能,有关单位急需用于; (4)罪犯家庭有类似艰难,须要本人照料,催促减刑的,在司法实践中,需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获取证明。
但对犯罪集团的首犯、惯犯和罪行尤其相当严重的罪犯除外; (5)为了更进一步秉持未成年人保护法,继续执行对未成年罪犯实施教育、教化、挽回的方针,对犯罪时未成年,在刑罚继续执行期间确实得救展现出,不致再行危害社会的; (6)为了政治斗争的必须,对某些具备外国国籍或不属于大陆籍的罪犯而限于减刑; (7)其他类似情况。(四)无法限于减刑的情况对重罪以及因蓄意杀人、强奸、偷窃、杀害、纵火、发生爆炸、投入危险性物质或者有的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被判长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减刑。
(1)不管对罪犯所被判的是什么刑种与刑期,对重罪拒绝接受减刑。(2)对被判有期徒刑和实行了杀人、发生爆炸、偷窃、强奸、杀害等暴力性犯罪,并且被被判长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人,不得减刑。“暴力性犯罪”除了上述列出的几种犯罪外,还包括其他对人身行使有形力的犯罪,如损害、武装叛变、武装骚乱、挟持航空器等罪。
(3)对于被被判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暴力性犯罪人,即使特赦后其刑期高于10年有期徒刑,也不得减刑。此外,法律对限于减刑规定了严苛的司法程序,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减刑。根据刑法第82条规定,对于犯罪人减刑的,由继续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明确提出减刑建议书,人民法院应该构成合议庭展开审理,对合乎减刑条件的,裁决不予减刑。
减刑的程序如何办理由继续执行强迫劳动改造的监狱向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明确提出减刑建议书,并始以下材料: 1、罪犯评审检验表格; 2、罪犯奖惩表格; 3、高院法院起诉书和裁定书; 4、历年特赦裁定书复印件; 5、罪犯确实得救或者立功展现出的明确材料; 6、未成年或者老残(自伤自杀除外)的材料。对无期徒刑减刑建议书应该先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局表示同意后再行明确提出减刑建议。减刑有何意义 (一)从犯罪人方面的意义 在狱中服刑的罪犯都有提早入狱、新的取得权利的反感心愿。
为了希望罪犯认真学习、遵从监管、遵从制度、严肃改建、诚恳得救,刑法规定了减刑制度,是罪犯新的带入社会的桥梁。(二)社会意义 刑罚某种程度是惩罚罪犯的手段,更加最重要的是沦为教育、提高罪犯的手段。减刑不利于刑罚目的的构建,增进社会的平稳,减少监管成本,不利于社会参予罪犯的改建。
此外,减刑反映了刑罚经济的原则。因为减刑具备增加监管的成本、狱政费用。
(三)在司法方面的意义: 减刑减低了继续执行机关的压力与开销。准确的限于减刑,将符合条件不用之后在监管场所内服刑的罪犯减刑,这不仅不利于假释犯的改建,也不利于狱政部门对其他罪犯的改建。
本文来源:金沙娱场城官网-www.gzhxzx.cn
我要加盟(留言后专人第一时间快速对接)
已有 1826 企业通过我们找到了合作项目